-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签章及签名的依据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签约主体身份
为确保颁发的电子签名为本人专有,全球易签利用国家权威数据源对用户提交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进行真实性校验!包含(工商局、银行、人脸识别、电信运营商等)
签约真实愿意校验
签署合同之前,通过短信验证码、签署密码、指纹或 录制视频等方式验证签署行为是否是本人真实意愿
签约文件是否改动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全球易签通过数字签名、时间戳、加密算法 等技术,确保合同内容和签字盖章的真实性。防止篡改文件等